稀客音响招募全国代理商工程商集成商合作伙伴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搜索

中国的卡拉OK还能免费多久?

2008-8-6 16:32| 发布者: xycad| 查看: 2356| 评论: 0|原作者: 顾列铭|来自: 观察与思考

中国的卡拉OK还能免费多久?
2008/7/31/15:30  来源:观察与思考  作者:顾列铭

  2008年6月,北京高档KTV—钱柜交纳了1000多万元的版权使用费,并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早在2004年3月1日起,环球、华纳等50余家海内外著名唱片公司联合委托北京两家律师事务所,向中国1.2万家卡拉OK经营者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擅自使用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卡拉OK作品,并支付赔偿金。

  中国的卡拉OK还能免费多久?

  免费午餐面临终结

  卡拉OK版权收费引起舆论普遍关注是在两年前的2006年7月18日,是日,文化部举行建设“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新闻发布会,该系统是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综合信息平台,可以审查歌曲是否健康、杜绝盗版、建立统一曲库,也可以下载最新歌曲和帮助版权人根据点击率收取版权费。

  此后一天,国家版权局对外表示,其已正式批复同意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对KTV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报告。

  从法律角度看,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和卡拉OK曲目是一种类似电影创作的视听作品,凝聚了编剧、导演、摄影、剪辑、合成等的独创性劳动,依据中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关于“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制作的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和卡拉OK中文版曲目享有放映权及许可他人使用等各项权利。他人未经授权,擅自以卡拉OK形式营业性使用音乐电视/MTV、音乐录影/MV和卡拉OK中文版曲目作品的行为,即构成对著作权人的权利的侵犯。这一点也为中国司法实践部门所认可。

  那么上述作品的著作权应当如何认定?从目前唱片行业的惯例来看,唱片公司的歌手都是签约的,就连MTV和作词作曲都是唱片公司买断的,因此唱片公司是上述作品的实际著作权人,其基于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事实而主张损害赔偿就有其正当性。音乐电视或卡拉OK伴唱影带已经成为唱片公司在制作歌手专辑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且公司在这方面投入非常大,别看它最多5分钟长,但耗费的成本往往不亚于一部小电影。而卡拉OK娱乐场所营业性播放这些作品无疑是一种商业行为,收取相应的版权费也是应当的。

  事实也如此。2003年12月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香港华纳唱片有限公司诉北京唐人街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被判停止涉案放映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3000元和因诉讼而支出的合理费用15000元。这是国内首起审理结束的卡拉OK播放歌曲侵权案。

  中国音像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卡拉OK版权运营中心副主任吕文举表示,现在很多区级法院都有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厅,法院系统对于知识产权案的重视,使KTV版权诉讼有了更便利的条件。国内知名知识产权律师也认为,2008年是奥运年,酝酿了3年之久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即将正式实施,中国在版权方面的过渡期也行将结束。

123下一页

最新评论

超薄音响 稀客领航
请用抖音扫一扫,关注XYCAD创始人直播

QQ|手机版|Archiver|XYCAD中国音响设计网 ( 京ICP备14030947号 )点击这里与XYCAD官方实时沟通

GMT+8, 2024-3-28 18:58 , Processed in 0.095856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