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购人意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天津电视台数字电视大厦演播室灯光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791)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如下补充: 一、本项目“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变更为: “(一)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第一包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二、本项目需求调整,详见附件1。 三、本项目延期,具体时间如下: “(一)网上应答时间: (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三)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四)网上开标解密时间: 本补充文件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内容有不同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本补充文件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将回执传真至我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附件:回执 采购单位:天津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 回 执 今收到“天津电视台数字电视大厦演播室灯光系统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0-A-0791)”补充文件第2号。我们将视此补充文件的内容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备 注:请尽快将此页签字后发传真至我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4538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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