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德阳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的LED显示屏进行政府采购,热忱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一、招标编号:JYQZC(2011)39号 二、采购内容:LED电子显示屏 三、合格供应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社会良好的信誉。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1年4月11日—2011年4月13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售(地址: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中心8楼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838-2518806;传真:0838-2518806)。报名前请先电话咨询。 五、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六、投标保证金:投标须提交人民币3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在开标前到达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开户名称:德阳市旌阳区政府采购中心;开 户 行:德阳市商业银行旌阳支行;银行账号:2011100000247479)。开标前须提交交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经确认后有效。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1年4月14日14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现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八、开标地点:德阳市长江东路101号政务中心8楼开标室。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中下载);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作为前述“三、合格供应商”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请自带优盘拷贝标书。 十、公告时间:2011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