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DSZB2011-032
本采购单位受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需的货物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2011 年4月2日10时0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二年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财政部《货物服务招标采购范本》中的“合同条款”、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6、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招投标中心凭用户方验收合格报告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7、交货前,成交供应商须向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缴纳相当于中标价款1.5%的代理服务费。
二、货物服务技术要求
(本项目整体一包)
三、商务要求
(一)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 报价注意事项
报价文件要按询价文件规定封装,否则我中心有权不予接受。
(三) 交货期与地点
签订合同后 7日内交货并送至用户方所在地,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用户方验收使用。
四、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均要在投标时向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缴纳壹仟元(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回投标人,中标人的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约后,招投标中心凭采购人的验收单将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中标人。
五、编制供应商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供应商应列明以上货物的详细配置并就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2、被询价供应商报价函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请将报价函及相关资料一式一份密封后递交本中心。
4、报价函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制作、单独封装。
5、请附所投产品图片。
六、其他
供应商报价函送达地址:砀山县政务新区2楼202室
联系电话/传真:0557-8095218
邮编:235300
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2011年3月29日
询价采购供应商报价函
(DSZB2011-032第 包)
采购项目编号:
致: (采购单位全称)
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贵方发布的(项目名称)询价采购函,接受贵方“询价须知”提出的各项要求,参与该项目报价。
一、报价表: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单位验收。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承诺:
四、有关资质证明材料:
1、 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4、 询价函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手机号码:
地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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