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建招公字[2011]58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南一路359号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 工程名称:东营水城雪莲大剧院项目施工及监理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大剧院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顶钢构、室内给排水、强弱电、暖通空调等,不含舞台机械设备、舞台灯光、音响、外墙钢构、座椅等)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5094平方米 结构类型:主体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标段划分: 该项目施工分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施工计划投资21547万元,监理计划投资850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资金已落实 工程地点:广利河以南,胜利大街以东,南二路以北 二、投标人报名须知 1 、参与投标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壹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 、参与投标工程监理的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监理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同类监理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报名工程施工企业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东营市外企业需提供2010(2011)年度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或2010年4月20日前已备案的企业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报名工程施工监理的企业应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总监资质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东营市外企业须提供东营市2010(2011)年度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投标人报名时间:2011年3月25日至2011年04月0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7时; 投标人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南楼一楼大厅) 招标文件工本费:施工每份人民币500元,监理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孙先生 高女士 联系电话:7768136 8902311 监督单位:东营市监察局、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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