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石招(2011)-04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黄水演艺中心工程)经石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黄水镇将杉大道;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 5000.00m 2 , 主体框架、屋顶网架结构,招标范围内总投资约 3000 万元; 2.3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平基土石方、主体工程(含屋顶网架和室外装修)、消防、防雷、给排水管安装及室外环境等设计施工图所包含的内容(但室内二次装修和座椅、舞台灯光、音响等电气设备采购安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 .投标人资质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 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08-2010 年)至少有一个 建筑面积 5000 m 2 以上主体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屋顶为网架结构的 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 ) 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3 月 14 日至 2011 年 3 月 18 日每日(法定休息日除外)上午 8 : 30 ~ 12 : 00 时,下午 14 : 30 ~ 17 : 30 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到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 84 号建设大厦六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上证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盖单位章)资料一套。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00 元 , 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建设项目及招标网( http://www.project-and-bidding.cq.cn )和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网( http://www.szcxjw.com )上公开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玉带南街 13 号(老邮政局 5 楼) 联 系 人:谭定权 联 系 电 话: 023-73377801 招标代理机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柱县南宾镇万寿大道 84 号建设大厦六楼 联 系 人:张悦林 联 系电 话: 023-73376501 (办) 手 机: 13452260234 传 真: 023-73378907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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