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鹤山区文化馆 委托,现就 鹤山区文化馆乐器、灯光、音响、摄像机、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钢琴、电子琴、其他乐器,灯光音响,摄像机,照相机。 二、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领取谈判文件及报名时间: 2011 年 3 月 7 日至 2011 年 3 月 12 日,每天 8 : 30 至 17 : 00 (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四、领取谈判文件地点: 鹤山区 财政局 五、谈判时间: 2011 年 3 月 12 日 9 : 30 时(北京时间) 六、谈判地点: 鹤山区 财政局会议室 联系人 娄 女士 13939219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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