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的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电视会议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要求 1、项目名称:海曙区公安分局电视会议系统项目; 2、数量:海曙区公安分局电视会议系统1套; 3、主要要求:能够综合传输处理数据、语音、文字和动态图像,开展以交互式电视会议、实时现场图像传输、监控图像信息传输、远程教学等应用为基础的多媒体公安图像信息传输系统建设,把海曙区分局视频会议四级网建设成为现代化、多功能、数字高清晰的视频会议系统,达到技术上先进性、功能上多样性、标准上兼容性、设备上扩容性、使用上可靠性、价格上经济性的总体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关于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必须提供所投核心设备多点控制器、视频终端工信部入网证书和国家强制性 3、投标人及拟投产品在以往政府采购中无不良记录,所投产品在宁波公安四级网中有成功应用案例。 4、注册资金要求在2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视频设备供应和技术服务能力,并在宁波市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非本地供应商应在宁波有分公司或办事处(需提供本地工商或国内经济合作办注册或登记的资料)。 四、工作安排 1、领取标书时间: 2、召开预备会时间: 3、截标时间: 4、开标时间: 五、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发布的媒介 1、数字海曙( www.haishu.gov.cn ); 2、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zfcg.haishu.gov.cn ); 3、宁波政府采购( www.nbzfcg.cn )。 六、领取标书时必须随带下列资料(否则招标文件不予领取) 1、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宁波大市区范围内服务机构相关证明; 4、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投标保证金及缴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青青 0574—87254352; 传真: 0574-87254352;银行帐号:8216012011103404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联系人:薛振刚 联系电话:0574-87258901 传真:87258958。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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