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拟对“多功能厅音响/舞台灯光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普采[2011]JZ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多功能厅音响/舞台灯光系统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414333.00元),报价人应对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3.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不良纪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缴交采购人。
六、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核):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企业资质证明书副本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书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提供由采购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01月10日至2011年01月14日17时(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3、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抽取时间:2011年01月14日17时(抽中的供应商另行通知)。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01月17日(上班时间)到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01月18日09时40分前。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十一、谈判时间:2011年01月18日10时00分。
十二、谈判地点: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普宁市政府办公楼二楼10205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0663-2223728
联系地址:普宁流沙大道中市政府办公楼二楼10205室
邮编:515300
2、采购人名称:揭阳市普宁华侨管理区劳动和保障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813575927
普宁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1年0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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