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乐学院2011年外省本科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学制、名额
备注:合计招生数7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数字为准。 报考条件:考生须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报名、考试日期、地点
报考办法: 一、陕西省考生只能参加陕西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联考。音乐学专业方向、作曲专业方向、视唱练耳专业方向、录音艺术专业方向所有考生仅限在本院考点报考,省外考生均可在本院考点报考。 二、考生报名均须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 开始时间:2010年12月25日每天8:00—22:00 截止时间:2011年1月 10日12:00郑州、长沙、杭州考点网上报名截止;1月30日12:00济南、兰州、北京考点网上报名截止;2月20日12:00西安考点网上报名截止。逾期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我院各考点现场设有的报名处进行面报。 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现场确认时不做任何信息更改。 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xacom.edu.cn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不允许代报); (2)、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注:每一位考生都必须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错填、漏填、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现场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并准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 张,已在户口所在地招办办理了艺术类报名手续者,须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音乐学专业考生交本人音乐评论文章一篇,考生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一律不退。 四、考生可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兼报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 五、凡持有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复试注册手续,并须准备初试要求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六、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考试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 (一)音乐学方向 初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国音乐史常识、西方音乐史常识、民族音乐理论常识)。 2、基本乐科(视唱练耳、基本乐理)。 (1)面试 模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短句模仿:常见节奏型(2/4、3/4、3/8); 构唱:自然音程、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转位; 视唱:一升一降以内,高音谱号与低音谱号,唱名法不限。 (2)听写 旋律音程听记; 音程听辨与听写; 和弦听辨:四种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节奏听写; 民歌记谱。 (3)乐理 音及音高、记谱法、节奏节拍、音程、和弦、调式音阶、常用音乐术语。 复试: 音乐命题写作(不少于1000字)。 音乐作品听辩(作者、曲名、时代、体裁、地域、乐器)。 三试: 乐器演奏(钢琴或其他乐器,自选曲目1首, 背谱演奏)。 民間音乐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任选1首)。 专业口试(音乐学知识、学习音乐的经历、其他方面的基础知识等)。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音乐学基础知识60%;音乐命题写作20%;音乐作品听辩10%;演奏演唱6%;口试4%。 (二)音乐教育方向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 (3)乐理、视唱练耳科目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数比例(具体考试内容按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四)视唱练耳专业方向”中“音教、表演专业视唱练耳考试内容”的相关要求)。 2、考试内容和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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