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售后服务: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产品应至少提供一年以上的免费质保期,终身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7. 评审原则: 7.1 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7.2 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8. 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九时(北京时间) 9. 报价函递交地点: 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四楼,办事大厅),巢湖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10. 本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 11. 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巢湖中路180号(物资大厦四楼),邮政编码:238000 电话:0565-2399310;传真:0565-2399300;联系人:孙陶
巢湖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巢湖职业技术学院灯光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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