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
关于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中山市神湾镇宣传文化中心音响设备询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58-1001SZTC6320),澄清内容如下: 1、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更改为: 1) 供应商须为国内合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 供应商须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合法(代理)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产品代理证书); 3) 供应商须在中山市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明文件),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 4)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5) 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询价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0年4月20日至2010年4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 2)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0年4月30日下午2:30至3:00(北京时间)。 3) 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4月30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 其他未涉及内容以原询价文件为准。 4、 特此通知!请各供应商收到本通知后盖章确认并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回传至本公司以示确认收悉(传真电话:0760-88330182)。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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