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央视一套《今日说法》详细披露了黄圣依成都个人演唱会上的内地“假唱第一案”的查处过程,该案中的演员方梓媛和殷有璨被相关部门认定为假唱,并于4月1日做出分别向四川省双流县文体局缴纳5万元罚款(两次缴清)的决定。
文化部重点督办假唱案 这起“假唱案”发生在2009年9月19日晚,“黄圣依个人演唱会”在成都双流国际网球中心举办,执法人员在对现场监管中发现,演员方梓媛演唱的《单身舞步》、殷有璨演唱的《火》和《情醉人间》涉嫌假唱。“当时我们兵分三路,一路在看台进行录像取证,一路在文化部专家的指导下,对音频进行全程录音,一路对现场使用的伴奏音频U盘进行现场封存。”当日负责执法的谭万春称,演出结束后,执法人员在封存U盘音频数据时遭到拒绝。“他们把U盘扔到场外,幸好被保安捡到后送给了我们。” 为了尽快对此案定性,稽查人员去年10月份将现场资料、U盘等文件送到文化部市场司鉴定。“专家鉴定后,认定方梓媛、殷有璨两名歌手在演唱时,话筒音轨是没有信号的,证实是用事先录好的歌曲代替现场演唱,属于假唱。” 据悉,文化部对此案进行重点督办、指导,组织专家对相关证据进行鉴定,确认了方梓媛、殷有璨在演出中使用事先录制好的歌曲代替现场演唱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最终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两人做出如上处罚。 “当拉拉队”付出惨重代价 今年2月,方梓媛和殷有璨已经公开道歉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对于最低5万元的处罚额度,两人表示吃不消:“我们两个刚刚走出校门,没有任何收入。目前我们是租房的北漂一族,拍戏都是跑龙套,又没有任何商业演出……这么高的罚款,我们真的交不起啊?” 方梓媛伤感地说:“我们真的好划不着哦,我们是舞蹈演员、影视演员,压根儿就不算歌星。第一次登台,为黄圣依个唱当嘉宾暖场跳舞唱歌,当了一次拉拉队,就付出了这么惨重的代价……” 还需完善法规加强监督 《今日说法》在披露该案查处过程后,还邀请歌唱家李丹阳就假唱现象进行探讨。 李丹阳分析了假唱存在的原因,并指出假唱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造成演艺市场不正当竞争,不利于演员的成长,阻碍艺术人才施展才华。她认为,虽然文化部针对假唱推出了相关政策,但还需完善法律法规,加大行业监督、群众监督,增强健康的演唱意识。 |
|手机版|Archiver|XYCAD中国音响设计网
( 京ICP备14030947号 )
GMT+8, 2025-5-4 15:11 , Processed in 0.076229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