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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县政务新区会议室音响系统采购询价函

2009-12-18 18: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867| 评论: 0|原作者: pjtime资讯组|来自: 投影时代

我中心受临泉县建设局的委托对政务新区会议室音响系统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编号: C20090122
  2、项目名称:临泉县政务新区会议室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 会议室音响系统(常委会议室音响一套、县委会议室音响一套、县政府会议室音响一套、政府常务室音响一套),具体采购内容见附件.
  要求:(1)附件中相关设备的品牌为参考品牌,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品牌配置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
  (2):要求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使用(有意投标者请到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招标采购室查看电气施工图纸并自行查看施工安装现场,然后根据网上询价函要求编制报价函进行投标)。
  (3)本次项目所投产品三年免费保修,终身维护。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投标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4.2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投标人须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4.6在参加本工程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报价函构成:
  5.1报价函封面;(格式附后)
  5.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效报价(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5.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及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资格审查时验原件,以上所要查验的资料原件务必携带);
  5.4投标人可以在品牌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详细的深化设计,提出更具竞争力的投标技术方案;
  5.5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要求,需提供本次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装方案(附效果图)。
  5.6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7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更为详尽的产品说明(或产品介绍彩页);
  备注: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承担无效报价的风险。
  6、报价要求:
  6.1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6.2生产厂商必须按照询价函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及服务承诺。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6.3本次询价采购所涉及的产品必须满足质量要求。
  6.4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包含从管线、线缆敷设、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培训、免费维保前的售后服务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按所投货物详细一览表中的设备配置清单数量进行报价,报价中应包括设备单价、系统分项价格、税金,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计入的费用。
  7、报价函递交:(现场递交,不接收传真)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递交地点。
  8、售后服务:
  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产品应至少提供三年以上的免费质保期,终身维修服务。若能提供其他更优质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做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
  9、采购保证金:无
  10、交付时间: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约定。
  11、付款方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金额的95%,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12、评审原则:
  12.1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两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12.2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价评标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12.3如投标报价相等则由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业绩及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12.4本次招标采购中如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3、报价函接收截止时间: 2009年12月22日9:00
  报价函递交地点:临泉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原县卫生防疫站一楼)
  14、开标时间:2009年12月22日9:00整
  15、经选定的供应商,在合同签定前,应按合同总金额向我中心交纳1.2%的服务费。收取服务费依据是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我中心依照此办法下浮20%最低限收取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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