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晋城市第一起KTV企业侵权音乐作品诉讼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晋城市三家有名的KTV因侵权使用卡拉OK音乐作品被版权单位告上法庭,原告福茂唱片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向三家KTV索赔。这标志着晋城市卡拉OK版权维权行动进入实质性阶段。
此次被起诉的三家KTV经营场所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的场所内以卡拉OK方式向公众放映《隐形的翅膀》、《样子》等15首张韶涵的MTV歌曲,严重侵犯了音乐人的合法权益,音乐人受权的福茂唱片音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侵权为曲,对三家KTV提起诉讼,要求三家单位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原告方律师石霞介绍,今年以来,山西太原、长治、忻州、临汾等地,关于卡拉OK侵权被诉之法律的有10多起,这说明人们对保护知识产权及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越来越高。 截至记者发稿,诉讼双方正在进行庭下和解,如和解达不成一致意见,法庭将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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