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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集协成都维权 八成KTV同意缴纳版权费

2009-9-29 11:4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74| 评论: 0|来自: 四川在线

长久以来,成都各大KTV都习惯了享受“免费午餐”,顾客交钱唱歌,自己坐地数钱。不过,这样不合法的“好日子”已经到头。近日,继成都市5家KTV被诉侵犯版权之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音集协)以成都为全国首站,拉开了大规模维权的序幕。记者从音集协处获悉,成都已有80%的KTV同意缴纳版权使用费,获得合法许可授权。这也是音集协全国维权活动至今取得的最大胜利。

    长期侵权70家KTV被推被告席

    不久前,权利人组织“音集协”发布声明,将在成都开展浩浩荡荡的大规模维权行动。音集协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国家版权局在2006年发布《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后,权利人组织即按照公告规定,在全国开展版权许可使用收费工作。“维权工作很难,不少店家拒不缴费,有的店家至今仍违法使用未经授权的音乐音像作品。”目前成都市已有10余家卡拉OK店被正式起诉,20余家即将被起诉。刘先生表示,所有侵权店一旦被起诉,不仅面临巨额赔偿,同时将要承担前期的所有诉讼费用:“之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成都市金狐KTV、雨龙KTV侵权,一首歌赔偿权利人及诉讼费用为15000元。“而近日武侯区法院也已判决金都会所侵权事实属实,赔偿4首歌曲共4.4万元。不仅如此,经营者还必须与权利人签署使用合同,否则,将是新的侵权。据了解,成都市目前有70余家经营者都收到了律师函,指出其侵权事实,要求其依法向权利人组织的委托代理机构签署许可使用合同,缴纳版权使用费,否则,将直接面临司法诉讼。

    认识错误80%主动签约

    据了解,经营商家抵制签约,一方面是对“知识经济”认识不够,另一方面则是权利人组织和商家存在价格分歧。不过,经过音集协维权活动的深入开展,目前成都市被起诉和收到律师函的店家,80%已主动承认侵权,要求和解。“和解的店家都按照国家版权局的公告,自2007年起,或自本场所开业之日起,全部履行了签约义务,缴纳了版权使用费。”刘先生透露。记者从一些知名KTV场所的负责人处了解到,很多经营者都愿意缴纳版权使用费,获得许可授权。尤其许多本土卡拉OK经营者都积极促成签约,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品牌形象逐步树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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