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茂名市气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茂名市气象局演播室声光系统综合工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茂名市气象局演播室声光系统综合工程采购项目
2. 采购编号:MMGPC2009GT130
3. 内容:演播室声光系统综合工程,该演播室作为专业技术用房主要用于气象影视节目拍摄、制作等。
二、合格的投标人:
1、供应商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级音、视频工程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本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有一名或以上人员持有具有音、视频项目经理证书,有多年类似工程经验;
3、供应商须具有气象部门演播室或虚拟演播室项目相关的业绩,并提供近三年经营以上工程施工业绩证明资料;
4、供应商非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投标主要产品(专业灯具、调光台,硅箱)的厂家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购买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家级音、视频工程施工资质(二级或以上)、项目管理人员的音、视频项目经理证书及有多年类似工程经验证明文件、近三年经营气象部门演播室或虚拟演播室项目相关的业绩的证明资料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四、递交采购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五、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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