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峨眉山政采招[2009]28号 二、谈判项目:校园音响采购、安装、调试。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谈判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性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 六、项目工期:合同签定后一周内 七、付款方式: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款50%,运行6个月后付款40%,余款质保期后1月内付清。 八、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九、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十、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09年7月31日至2009年8月5日在网上下载。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2009年8月5日前传真报名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8月6日14: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投标保证金:3000元,投标时现场交付 十三、开标地点: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 峨眉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峨眉山市绥山西路7号 邮 编:614200 传 真:0833-5533214;0833-5524729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