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ZBC2009041云南省保山市艺术团灯光设备购置竞争性谈判顺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保山市艺术团的委托,对委托人委托的灯光设备及相关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该供应商,该项目的招标已获得保山市财政局的批准,现诚邀国内合格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灯光设备,数量:一套。[招标编号TRZBC2009041]
二、招标内容:灯光设备及相关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需求设备配置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请提供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认证颁发的专业灯光工程或舞台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证书;或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证书; 2、投标申请人的投标申请书(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被授权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设备经销商需具有制造厂商提供的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书;
5、投标人应对国家有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提供相关认证证书;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有同类型项目的成功销售业绩;
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给代理商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或项目授权书,投标产品型号、技术参数彩页资料原件及相关说明书;
注: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外,其它证件及证明材料请提供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密封提交。
三、投标人报名时提供:
1、单位介绍信;
2、请按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报名书封面上必须注明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如投标人未按上述格式提供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谈判文件。
四、投标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2009年6月5日上午8时00分至6月9日18时00分),逾期恕不受理。
五、其它事宜
1. 谈判文件售价:400元,谈判文件售出概不退回,如需邮购需加收邮寄费50元
2. 报名地点及谈判文件索取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兰都饭店商务北四楼406室)
3. 谈判申请人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 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和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4. 谈判申请文件购买联系人:杨菊芬、张 锋
电话:(0875)2147689
传真:(0875)2147689
发布日期:2009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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