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0902022)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电影学院委托,对北京电影学院新媒体艺术交互展示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资金来源:北京市财政资金,预算控制价格为 85.00 万元, 2. 招标内容、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1 |
虚拟现实工作站 |
3 |
合同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 |
北京电影学院 |
2 |
虚拟仿真三维显示系统 |
3 |
3 |
立体显示专用投影幕及专用投影幕支架 |
3 |
4 |
立体声环绕音响系统 |
1 |
5 |
边缘融合系统 |
3 |
6 |
位置跟踪及立体编辑系统 |
1 |
备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对上述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不得将上述设备进行拆分投标; 2、其中“第1项”和“第6项中的立体编辑系统”需提供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设备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人民币/套(含电子版),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不得将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货物拆开投标。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5 月 6 日起,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 标前答疑: 本项目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09年 5 月 11 日12:00时(北京时间)之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8.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 5 月 26 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 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10 层国信会议室。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10 层会议室 10.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王艳秋、生娟娟 联 系 电 话:010-88354433-351/362, 传 真:010-88356050 电 子 信 箱:wang_yanqiu@vip.sina.com Shengjuanjuan@chinabidding.com.cn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826-001291-04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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