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受委托,现就电视演播室声光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电视演播室声光系统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具备法人资格,并具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及以上的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防城港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防城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3年12月24日至2014年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防城港市。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4. 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提交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复印件(原件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13日下午5时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现金存入等形式交至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4年1月14日下午3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防城港市,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1月14日下午3时整在广西防城港市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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