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大学生活动中心演播厅设备购置(新竣工楼配套)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设备购置-大学生活动中心演播厅设备购置(新竣工楼配套) 项目预算金额:4000000元 2.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招标范围是首都师范大学活动中心演播厅1000座小剧场舞台音响、灯光、幕布、机械系统。其中观众厅面积约为700平米,高约7米,长24米,宽28米。舞台高度为14米,长17米,宽24米。演播厅新建系统应满足会议、报告、演出、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需求…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5投标人所投的货物及服务应是其经营范围内的。 3.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7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和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资质。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4.1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4.2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4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加盖本单位公章; 4.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3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2月19日起至2014年1月7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 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如需招标文件附件格式电子版(不含技术参数),每张5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8.投标时间:2014年1月9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4年1月9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开标地点:首都师范大学。 1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2本项目不鼓励联合体投标。 1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全部货物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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