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驻马店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对采购LED屏、音响和灯光系统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 1LED屏1套详见谈判文件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货并验收 2音响1套详见谈判文件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货并验收 3灯光系统1套详见谈判文件采购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货并验收 2.合格的供应商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条件。 3.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有三级以上(含)安防资质; 3.4、室内全彩LED屏:要求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和产品3C认证; 3.5、主控计算机(含显示器):要求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包含三年质保及免费上门服务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6、为保证音响系统稳定性和兼容性,专业功放、音箱、调音台系统需为同一品牌。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7、千兆网络交换机提供生产厂家带技术参数的产品彩页并加盖厂商公章。 3.8、摄像机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为确保售后,生产厂商应在河南省境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9、演播编辑系统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2013年12月10日至2013 年 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 ,下午2:30时至4:00时。 4.2发售地点:驻马店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100元,售后不退。 6.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 10000 元,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驻马店。 7.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13年12 月20日9:30 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3年12月20日9:30时在驻马店市,参见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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