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增城市教育局增城市教育局新塘镇中心小学风雨操场报告厅舞台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期间为自2013年12月05日至2013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92.4585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最高限价(万元)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质量保证期交货地点备注 1灯光、机械系统及风雨操场地板批171.14994560个日历日内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增城市新塘镇中心小学包安装调试合格完毕 2音响系统批121.3085560个日历日内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1年增城市新塘镇中心小学包安装调试合格完毕 1、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以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携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05日起至2013年12月25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增城市。 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30。 开标评标地点:增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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