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要求,受委托,对武汉三角湖小学风雨操场灯光、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名称:武汉三角湖小学风雨操场灯光、音响设备采购 二、采购内容:灯光、音响等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整体检测、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政府采购计划金额54.755万元,超过计划金额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提供主要设备(灯光、音响、投影机)制造商授权证明文件; 3、供应商在2011年至今有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武汉市必须有稳定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四、谈判文件获得: 谈判文件及资料于2013年12月2日起(除法定休息日外)每天9:00时—11:30时 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在武汉领取。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供应商还需提供主要设备(灯光、音响、投影机)制造商授权书; 3、2011年至今的类似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本地化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3年12月10日9:30时(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 六、谈判地点:武汉。 |
|手机版|Archiver|XYCAD中国音响设计网
( 京ICP备14030947号 )
GMT+8, 2025-5-1 19:48 , Processed in 0.060150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Licensed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