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要求:
第三包:调色系统
第四包:演播大厅灯光改造
备注:信号分配放大器、航空电源插头以及信号线材等灯光辅助设备材料,供货商根据灯的数量及演播厅现场情况予以配备。 三、付款方式:
卖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买方验收合格并将fapiao和经使用单位签字盖章的货物验收报告交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后向买方收取 30% 货款, 60 %货款 6 个月内付清, 10% 余款在用户单位正常使用无误的情况下 1 年内付清 (注:具体付款方式开标时可协商) 。 四、货物报价:
投标报价表格式如下: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公章: 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注: 1 、所有价格用人民币表示。 2 、报价包括配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费用,及其它必不可少的材料。用户不再支付报价之外的任何费用。 3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4 、价格应按照投标商须知的要求报价。 5 、设备的质保需列出质保卡的规定的质保期限及条款 五、截止时间
以上报价文件五份(一正四副)。请在 2011 年 12 月 8 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之前密封报送到泰州广播电视台 ( 梅兰东路 128 号 )A601 室,逾期不候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单位应至少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报价文件: 1 、投标报价表(加盖公章) ; 2 、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 3 、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情况说明; 4 、报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5 、提供近几年的同类型业绩证明; 6 、报价单位简介及产品样本资料,制造厂商授权文件(如有); 7 、本项目的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等。 8 、报价文件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由报价单位的授权代表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七、评标原则: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泰州广播电视台将拒绝不符合要求(包括不按规定格式、内容不全等)的报价文件。 联系人:殷波,电话: 0523 - 86891000 - 2496 , E-MAIL : tzgdtcgb@yahoo.cn 联系地址:泰州市梅兰东路 128 号(广电中心) 邮政编码: 225300 泰州广播电视台 二 ?? 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如果对本项目有疑问,请在开标前致电86897218
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2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黄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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