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公 告 (2011-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嵊州市剧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机构: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采购单位:嵊州市剧院 三、采购项目:音响、灯光设备一批(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一)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报名资格: 1 . 符合《政府采购法》对谈判主体的要求; 2 .有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格,注册资金在 200 万元及以上,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 .签订合同时须提供 本项目主要产品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报名时随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提供复印件 ( 盖公章 ) 和原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六、报名时须交纳文件工本费 200 元;在谈判开始时间前交纳 2000 元谈判保证金并同时开具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收据(现金或银行汇票,以入银行帐户同时开具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财务收据为准;户名: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帐号: 0934 0011 1552 7200 020 ;地址:嵊州市一景路 2 号;保证金不计息),谈判时须提供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谈判保证金收据。 七、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1 年 10 月 25 日下午 5 时止(双休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 99 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06 室政府采购部。 九、谈判会开始及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11 年 10 月 28 日上午 9:30 。 十、谈判会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人:张晓宇、倪春红、潘晓岚 联系电话、传真: 0575-83360392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 年 10 月 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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