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文化中心 经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绍市发中心[2010]98号绍市发改中心(2010)98号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55314平方米、总投资约为3.6409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镜湖新区洋江西路以南,在建的绍兴科技馆新馆以西, ,计划于2013年9月 建成。项目业主为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 。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绍兴市镜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绍兴市文化中心舞台机械、灯光、音响系统
1、标段内容:剧场舞台机械、灯光、音响系统。绍兴市文化中心剧场建筑等级设计标准为丙级,共有座位497个,建筑规模属于小型剧场。 ;
2、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舞台机械设备的专业制造企业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联合体,允许舞台机械设备的专业制造企业和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的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舞台机械设备的专业制造企业),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 (3)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企业的任命书; (4)投标人曾经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舞台机械工程的供货或供货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以及用户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8年6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11日上午10时 (北京时间,下同)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40号黄龙体育中心黄龙广场东环(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1年07月21日 至2011年07月27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 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12号位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人民西路248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 0571-87631357、 0571-88388655、0575-852238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