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和田地区公安局的委托,对所需的礼堂灯光设备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书。 1、招标文件编号:HTZFCG(2011 XJ)022号 2、招标项目名称:礼堂灯光设备改造项目 3、采购机构名称: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4、采购用途:办公专用 5、采购内容: 礼堂灯光设备改造项目 (具体参数见附件);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公章,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费用含安装费。 7、投标文件取得时间:2011年5月11日至2011年5月17日(节假日除外)。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直接到我中心拷贝招标文件(自带U盘)。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5月17日之前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副本一致)应于2011年5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9、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0、开标时间: 2011年5月18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和田市屯垦东路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12、招标机构地址:和田市屯垦东路地区财政局办公楼一楼 13、联 系 人: 海拜尔 电 话: 0903-2039229 2021866转7000 传 真: 0903-2039229 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要严格做标书否则不唱标,不明事宜请与我办工作人员联系。 和田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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