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香洲区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委托,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就香洲区人民武装部营院弱电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 计划编号:P-20110423-008774
2. 项目预算: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元(¥497000.00)。
报价上限:人民币肆拾玖万柒仟元(¥497000.00),超过上限视为废标。
3.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
4. 工程内容: 1.综合布线系统的建设(含网络、电话和有线电视的布线);2.闭路监控系统的建设;3.红外防范报警系统的建设;4.可视对讲系统的建设。供应商承担以上系统建设的设计、材料及设备采购、设备安装调试、维修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4.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核定的安防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
5. 投标人如为所投主要货物(闭路监控设备、红外防范报警设备及可视对讲系统设备)生产厂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闭路监控设备、红外防范报警设备及可视对讲系统设备;投标人如非所投主要货物(闭路监控设备、红外防范报警设备及可视对讲系统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原生产厂家直接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开标时须提交)。
注: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 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核定的安防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四、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询价文件售价:
1. 投标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时间:自2011年5月4日8时30分起至2011年5月10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购买询价文件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询价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时间:2011年5月13日15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5月13日15时30分。
2. 响应文件送达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开标时间:2011 年5月13日15时30分。
4. 开标地点: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有关此次询价事宜,可按照下列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霍先生
办公电话:0756-2223270 办公电话:0756-3263131
传 真:0756-2222142 传 真:0756-3323699
采购人:珠海市香洲区直属机关人民武装部
代理机构: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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