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文化馆幕墙改造工程,谈判文件编号:ZJZC-(2011)竞字第0022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拥有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一名(建筑工程类,谈判时该建造师必须具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并于谈判日到场,亲自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合格的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04月25日--- 2011年04月29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3楼331室) 三、采购方式、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确定的成交人数量:1家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申领谈判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证书;(上述材料原件谈判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5)承诺函(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内容)。 四、采购范围及要求: 镇江市文化馆幕墙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五、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康强 13913448918 六、现场答疑时间:2011年05月03日9:30 地点:镇江市文化馆(镇江市山门口街37号) 请申领谈判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认真核对工程量清单,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今后出现与此相关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勘测及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供应商在谈判时,需交纳人民币3000.00元的谈判保证金和12000.00元的谈判诚信金给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共计15000.00元)谈判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谈判响应书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谈判响应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谈判响应无效。 八、谈判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九、提交谈判响应书时间:2011年05月06日 十、谈判时间:2011-5-6 十一、领取谈判文件联系人:方晴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十二、项目联系人:李冬、赵频 联系电话:0511-85999335,85999338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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